2023年东莞理工学校招聘在编教师

引进条件

(一)学科方向带头人,2-5名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

(2)具备博士学位及研究生学历。

2.专业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方向)、党的建设、中共党史。有思政课教学工作经历或者有相关研究成果的,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类专业。

3.职称和年龄要求

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在国内外思政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引进标准

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较快地帮助所在学科领域提升水平。近5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等;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且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且出版学术专著(教材)等。

(二)博士,4-6名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

(2)具备博士学位及研究生学历。

2.专业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方向)、党的建设、中共党史。有思政课教学工作经历或者有相关研究成果的,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类专业。

3.年龄要求

35周岁(含)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引进标准

从政治素养、教学水平、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

引进待遇

(一)学科方向带头人

年薪60万元(税前),购房补贴110万元(税前),基本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税前)。

(二)博士

1.购房补贴2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10万元(税前),基本科研启动费最高可达10万元(税前)。

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暂无中级职称的博士年收入26-30万元,中级30-35万元,税前,含社保、公积金等)。

(三)编制保障

引进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第二批次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第三批次从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第四批次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邮箱zp10 dgut.edu.cn,同时抄送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rsc dgut.edu.cn。

报名时须提供《东莞理工学院思政课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从本科到博士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验证证书、职称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奖励等)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报名有效期间,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分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

(三)试讲面试。马克思主义学院面试工作小组组织试讲面试,主要内容为参加面试人员与师生进行主题座谈、专题授课、专题试讲以及相关交流,并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定试讲、面试成绩。

(四)政治考察。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负责政治考察工作。通过函调或外调等方式考察面试人员在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师德师风、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政治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研究拟聘人选。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试讲面试的评议结果和政治考察结果,研究拟定拟聘人选及相关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学校审定。

(六)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后续手续。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对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自动终止该应聘者的引进工作,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作废。

(二)录用人员应按学校通知及时来校报到工作,逾期未来校报到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计算以人才强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业绩成果以提交人才强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时的材料为准,发表的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

(四)引进人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其岗位和工资待遇等问题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五)引进人员须签订合同,以协议方式约定相关职责和考核任务,详见附件2-3。

联系方式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

咨询电话:0769-22861623(罗老师、张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下同)

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箱:zp10 dgut.edu.cn

(二)人力资源部

学科方向带头人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69-22862863(贾老师)

博士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69-22861078(袁老师、王老师、危老师)

人力资源部邮箱:rsc dgut.edu.cn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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